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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取消造价员资格认定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发〔2016〕5号文,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认定/核准被取消。按该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在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对于此前已经核准/认定资格的人员如何处置,尚不得而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1月25日发出《关于做好取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后续工作的通知》,明确“为落实国务院决定,做好相关工作,我协会将围绕取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事项与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进行积极沟通,及时发布进展情况。请各单位和广大专业人士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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