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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放開 |
2015年4月7日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住建廳聯合發出《關於放開部分建設項目服務收費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5〕147號),明確規定:放開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城市規劃信息技術服務收費、建設工程招標書工本費等3項服務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價,其收費標準由委托雙方依據服務成本、服務質量和市場供求狀況等協商確定。上述規定自2015年5月1日起執行。此前有關規定凡與本通知相抵觸的,壹律以本通知為準。《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於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的復函》(粵發改價格函〔2014〕2709號)、《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於城市規劃信息技術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復函》(粵發改價格函〔2014〕2294號)、《關於規範建設工程招標書工本費的通知》(粵建管字〔2000〕123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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